戒毒所成为学员的“家”――记昆明市强制戒毒所“七心七情工作法”

( 2007年01月22日 09:46:23 阅读: )


   一面镜子蒙尘,映不清的是影像;一颗心灵蒙尘,看不见的是自我。今年48岁的老郑在染上毒瘾后,先后18次进出戒毒所,日子在浑浑噩噩中过了十年。如今,在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七心七情工作法”的帮教下,戒毒期满后留所就业的老郑已成功戒掉了毒瘾。他说:“毒品曾经让我迷失了自我,是政府挽救了我,是戒毒所让我重新树立信心,开始了新生活。戒毒所就是我的家!”

  “用我们的真心,让你体会世间的真情;用我们的爱心,寻觅你忘却的友情;用我们的关心,追回你久违的亲情;用我们的信心,唤醒你对人生的热情;用我们的耐心,期待你遗落的感情;用我们的热心,找回你曾经拥有的温情;用我们的诚心,燃烧你对生活的激情!”通过“七心七情工作法”,昆明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设身处地为学员着想,以“药物脱毒、心理矫正、综合教育、康复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巩固、追踪帮教”等一系列措施,让戒毒学员感受到被别人需要的理念支撑,在戒毒的同时体验到来自精神的强大动力,创造了一个更为平等、更为人性、更为和谐的戒毒环境,有效降低了复吸率,提高了戒断巩固率,使禁吸戒毒工作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显现。

  技能培训让学员自食其力

  吸毒人员生理脱毒容易、心理脱毒难的问题是困扰禁吸戒毒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也是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关注和着力解决的问题。通过不断思考和实践,昆明市公安局逐步认识到,吸毒人员之所以难以摆脱毒瘾,根源在于回归社会后没有谋生技能,既容易被社会拒绝,也容易自暴自弃,最终难免再次选择毒品逃避社会、麻醉人生。只有大力培养吸毒人员的谋生兴趣和谋生技能,使他们都拥有一技之长,才能坚定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使他们找到人生新的起点,从生理和心理上彻底摆脱毒瘾。

  为把技能教育搞成“长远规划”,昆明市公安局决定在市强制戒毒所成立吸毒人员培训中心,对入所戒毒人员进行系统的技能培训。经过认真准备,2006年7月5日,“昆明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学员就业技能培训中心”挂牌。该中心以“降低复吸率,巩固戒断率”为目标,开设了种植、养殖、电气焊技术、汽车修理、水电安装等11个科目,招收有生活能力的吸毒人员到中心培训,同时在培训的过程中辅之以心理治疗,使戒毒人员身心、行为的自我调整能力不断提高。在昆明市公安局的协调下,戒毒人员培训结业后有了“四条出路”:一是所内安置,二是凭借获得的岗位资格证书,协调劳动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等机构安置就业,三是由社区帮教小组、街道办事处推荐就业,四是依靠自己的能力获取就业岗位。2006年11月30日,培训中心首批400名学员通过三个月144课时的培训正式结业,其中320名学员拿到了昆明市和安宁市劳动就业局颁发的《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

  学员就业技能培训中心引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产生了“五种效应”:一是情感效应。学员消除了自卑,树立了自尊,增强了自信,产生了自我认同和相互认同感,对健康生活充满信心。二是家庭效应。学员学成回家后,取得了亲人的信任,赢得了家庭的接纳和关爱。三是管理效应。中心营造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和谐氛围,建立了新型的民警与学员的平等关系,使管理工作更加人性化。四是经济效应。学员有了经济收入,减轻了政府和家庭的负担,财政的大量投入得到了有效回报。五是社会效应。群众改变了吸毒人员“无法挽救”的看法,增强了社会各界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探索学员回归社会的新路

  昆明市吸毒人员基数大,成份复杂,目前,已掌握落实基本情况的吸毒人员有1.9万名,积极开展吸毒人员留所就业和社会矫助是贯彻落实“全员收戒”方针、缓解吸毒人员对抗情绪、解决吸毒人员回归社会难的根本出路。昆明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戒毒、康复、就业、社区矫助”四位一体禁吸戒毒体系建设主力军作用,探索出了一条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新路。

  昆明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改造了一批学员宿舍,新建了学员图书馆、健身房、娱乐厅;定期召开恳谈会,听取学员的建议和意见,鼓励学员为戒毒所的发展出谋划策,从心理上给学员平等的感受,让他们体会平等、体会尊重。目前,已有600多名戒毒学员主动申请在市强制戒毒所留所就业,现已安置148人。此外,针对昆明市社区“矫正点”和戒毒“帮助点”分设、矫助力量不强的问题,昆明市公安局积极协调基层党政组织,加强对强制戒毒后回归社会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使社区形成了“矫正点”和“帮助点”一体化新型社区戒毒矫助模式。目前,昆明市已有近百个“矫正点”过渡为“矫助点”,500余名专兼职禁毒工作者在社区服务,覆盖了对700余名回归社会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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