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明
(一)“6.26”国际禁毒日的当天上午,由市禁毒委组织21个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在东风广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散发禁毒宣传品、展出禁毒宣传展版和挂图、解答群众毒品知识方面的咨询,等等。
当天上午(具体时间待定),在东风广场举行以“全民参与,共同禁毒” 为主题的“昆明市社会各界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动员誓师大会”。
誓师大会结束后,邀请省、市有关领导同志到东风广场宣传点和2个社区视察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和社区禁吸帮教活动开展情况。
(二)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分别在南屏步行街、桃园广场、官渡广场、金碧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其他各县(市)区也要在各自党政机关所在地中心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
(三)“6.26”国际禁毒日当天上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禁毒斗争公判大会,公开宣判一批毒品犯罪分子,对罪大恶极的毒品犯罪分子宣判并执行死刑。
(四)“6.26”国际禁毒日当天中午12:00时,在市强制戒毒所附近举行公开焚烧毒品活动(焚烧毒品数量达1吨),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杜敏作讲话。市禁毒委领导点燃毒品。
(五)由团市委组织青年禁毒志愿者分别到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的社区开展与戒毒出所的吸毒人员面对面的帮教活动。
(六)由市强制戒毒所组织吸毒学员演出队在“6.26”国际日前和当天进行公演。
(七)县(市)区组织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农村乡镇、村委会开展灵活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墙报、有线广播、刷写宣传标语、花灯文艺演出、社区宣传员宣讲、入户散发宣传册、组织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群众观看禁毒宣传光碟等多种形式进行禁毒宣传。
(八)“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派出宣传车在东风广场和市区主要街道流动播放禁毒宣传录音。
(九)“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和前后几天,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分别组织团员青年、妇女、大中小学生和文化娱乐业从业人员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参观,接受禁毒教育。
(十)“6.26”国际禁毒日当天,《梅子开讲》栏目播出昆明禁毒话题人物访谈节目。
(十一)市公安局新闻办制作反映我市近三年来禁毒成果的禁毒专题电视片,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和前后几天通过昆明电视台播放。
(十二)“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和前后,在《昆明日报》开设专栏,报道昆明禁毒工作(禁毒工作取得的成就、典型经验、刊载禁毒斗争宣传文章、禁毒人民战争开展情况、昆明禁毒“七七”工程总体介绍和各项工作发展情况、禁毒战线英模人物事迹)。
(十三)“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在昆明市主要街道悬挂禁毒宣传广告语和公益宣传广告。
(十四)“6.26”国际禁毒日当天,昆明人民广播电台话题节目播放与市禁毒委或市禁毒办领导就我市禁毒工作谈话内容;播放昆明禁毒工作有关情况报道。
(十五)“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和前后,组织禁毒素材内容向有关互联网站和信息台发送,扩大禁毒宣传的覆盖面。
(十六)6月25日,组织新闻通报会,向省市和中央驻昆的新闻媒体通报我市禁毒工作的基本情况。
(十七)6月1日开始,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缴毒品、打毒枭、摧网络”专项缉毒行动,以打击震慑毒品违法犯罪,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十八)“6.26”国际禁毒日前后,组织百余警力在进出昆明的七个交通要道开展公开查缉行动,并向过往群众散发《云南省禁毒条例》、《云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等宣传资料,把禁毒宣传向昆明境外延伸,增大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受教育面。
(十九)“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市强制戒毒所和县(市)区戒毒所、市戒毒劳教所组织戒毒学员和戒毒劳教人员进行反毒拒毒教育,在所内张贴禁毒宣传标语、展出禁毒宣传挂图、出禁毒宣传墙报和宣传栏、散发禁毒宣传资料,所内干警与戒毒学员和劳教人员开展禁毒谈心活动。
(二十)“6.26”国际禁毒日前或当天,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禁毒一堂课教育活动和主题队日、团日活动,加强广大青少年与毒品斗争的意识。
(二十一)“6.26”国际禁毒日当天,西山区禁毒办协同区卫生局防艾办配合省艾滋病防治宣传演出公益活动组委会做好在西山广场举办的“相互关爱,共享生命——云南省禁毒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演出公益活动”。
二、曲靖
(一)6月3日开始,由政法委、教育、公安、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以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为重点,组织人员到城、乡中小学开展“毒品与艾滋病防治”及“禁毒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禁毒读书、征文、演讲活动和禁毒知识一堂课、禁毒形式报告会等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逐步提高他们知毒、拒毒的能力,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并在此期间启动禁毒志愿者宣誓仪式。
(二)6月22日下午8时由政法委、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公安、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以创建“无毒社区”、“社会青少年远离毒品”、 “毒品与艾滋病防治”及“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为内容,组织人员在电视上面向社会开展演讲、诗歌等形式多样的禁毒知识竞赛。
(三)曲靖市直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开展禁毒宣传品张贴、发放、禁毒知识问答竞赛等活动。
(四)广播电视局在6月23日至6月26日期间每天在电视上播放禁毒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及有关禁毒的专题片、电视剧和“6.26”禁毒活动宣传报道。重点做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毒品与艾滋病防治”、“不让毒品进我家”的报道和宣传。
(五)曲靖报社做好“6.26”期间禁毒宣传工作的相关报道。
(六)公安、共青团、妇联、工会于6月20日至6月24日期间在城乡、公园、广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进行禁毒展版宣传。
(七)司法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在“6.26” 期间运用宣传车进行禁毒知识宣传。到戒毒所、劳教所进行禁毒宣传讲座。
(八)电信部门利用短讯在6月23日至6月26日期间进行禁毒知识宣传。
(九)曲靖市公、检、法机关在“6.26”这天做好公处公判大会、现场销毁毒品及安全保卫工作,在人群积聚地发放禁毒宣传材料。届时将请市委、市政府、禁毒委员会及成员单位有关领导讲话。
(十)卫生、药监、防疫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在6月23日至6月25日期间进行“毒品与艾滋病防治”等禁毒知识宣传。
(十一)禁毒委员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视察戒毒所和戒毒康复基地。
(十二)在6月10日至6月26日期间,文化、工商、公安、药监、卫生等部门组织在歌舞娱乐场所联合开展抵制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宣传活动,并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使广大青少年了解毒品的危害,增强防毒、拒毒意识;使广大娱乐业主增强对禁毒危害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经营意识,做到依法经营,积极配合文化、工商、公安、药监、卫生等部门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抓好长效管理。
(十三)在6月10日至6月26日期间,民政、工商、公安、药监、城建等部门以“社会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为基础,对社会面上盲流、乞讨、擦鞋等人员进行检查,打击以此为隐蔽的“零星”贩毒市场。 (十四) 政法委、教育、公安、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在做好“不让毒品与艾滋病进我家”万人签字仪式。
(十五)6月25日下午四时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各自单位门口显著位置悬挂一幅禁毒宣传布标。
(十六)6月25日晚8:00时,曲靖副市长、市禁毒委员会主任左伯俊就我市禁毒工作做重要电视讲话。
(十七)各县(市)区组织人员对辖区范围内野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进行铲除。
三、玉溪
(一)市、县区宣传部负责对本地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安排,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区,采取多种方式,普及毒品和艾滋病预防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禁毒和防艾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公安、司法部门要切实发挥在禁毒宣传教育中的主导作用,组织全市禁毒大队、派出所、戒毒所及两劳场所开展禁毒展、禁毒知识讲座和戒断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同时为相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三)市、县区工商、移动、联通、电信、旅游、文化、交通等部门应对宾馆、饭店、发廊、桑拿、洗浴、歌舞厅、影剧院、网吧等经营性服务娱乐场所,车站、公园、文体中心以及流动人口集中场所组织以摆放宣传品、播放VCD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广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四)市、县区广播电视局、广播电台、文化局、工商局、玉溪日报要制定本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工作计划,并在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以及各类文化传媒、广告媒介上刊播和制作禁毒宣传节目、文章和公益广告,在群众中广泛宣传。
(五)市、县区教育局要制定工作计划,在玉溪师院等大中专院校及全市944所中小学校中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三个一特色”,举办禁毒宣传专题讲座、出黑板报、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使学校师生的宣传教育覆盖面达100%。
(六)各级卫生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将禁毒与预防艾滋病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宣传。
(七)工、青、妇等部门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中来。
四、昭通
(一)各县(区)党委、政府领导在“6.26”国际禁毒日发表电视讲话,大力宣传党委政府禁绝毒品的信心和决心,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二)各县区公、检、法、司在“6.26”期间组织开展好一次公捕公判大会,大力宣传吸毒违法,贩毒必惩,形成对毒品犯罪强大的打击声势,鼓舞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
(三)各县区党委政府制作禁毒宣传教育的宣传单、宣传画(册)、标语、光盘等各类宣传资料,组织禁毒宣传教育演讲团、报告团、巡展队、文艺队、志愿者服务队等各种工作组、工作队,采取禁毒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禁毒漫画展、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县、乡、村、社四级连动大规模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工作,做到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
(四)市、县(区)司法局牵头,宣传、教育、公安、检察、法院配合,组织部分戒毒学员到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和毒品重点整治地区控诉毒品危害,同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面向学校、单位、社区、乡镇禁毒知识竞赛。
(五)军分区、财政、发改委、邮政、人民银行在认真履行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的同时,加强本部门职工家属子女宣传教育工作,在 “6.26”期间在办公区域大门外制作悬挂禁毒宣传标语,配合全市禁毒宣传工作。
(六)市教育局牵头,共青团市委协助,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深入抓好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以点带面,在全市各大中小学校普遍开设毒品预防教育课程和不断深入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范毒品宣传教育活动”、“不让毒品进校园行动”等教育活动,全面普及拒毒、防毒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防毒、拒毒意识。
(七)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工商、文化、教育、民政等密切配合,突出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和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易染毒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每季度组织力量深入车站、码头、机场、大型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公共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禁毒宣传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高危人群的防毒、拒毒意识,有效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
(八)铁路、交通、民航部门应以车站、码头、机场等场所为阵地,在2005年6月前设置一条永久性的禁毒宣传标语,并在候车厅和候机厅设立禁毒宣传专栏,并经常性向旅客印发禁毒宣传资料广泛宣传禁毒知识。
(九)民族宗教部门应组织在宗教节日和赶集天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并将禁毒宣传资料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特别是鲁甸县桃源乡、昭阳区守望乡等重点地区广为张贴、发送、宣传,每季度必须开展一次。
(十)由禁毒部门牵头,共青团具体管理,大力推动禁毒志愿者组织建设,建立市、县(区)禁毒志愿者支队、大队,以县、乡镇办事处为立足点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招募禁毒志愿者,鼓励教师、医生、律师、新闻工作者、传媒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等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戒断巩固人员参与到禁毒志愿者行动中来,坚持面向基层,扎根社区(乡、镇),配合街道、乡镇、村社、单位、学校和家庭开展富有实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戒毒人员帮教和“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工会要在组织职工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和妇联组织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中积极配合做好禁毒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切实推动“禁毒志愿者行动”向纵深发展。
五、西双版纳
(一)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与防艾办、广电等部门,组织傣族、哈尼族、布朗族等三种民族的民间著名歌手,以“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为宣传主题在全州进行巡回宣传,届时将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二)与西双版纳州普法办一起举办“全州司法干部学习云南省禁毒条例培训班”,加强对司法部门的禁毒知识培训。
(三)州禁毒与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20日举办《西双版纳州领导干部禁毒与防治艾滋病工作研讨会》,加强我州领导干部的禁毒和防艾意识。
(四)全州各县市禁毒部门要借“6.26”开展禁毒宣传之机,组织、协调好各中小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五)各县市禁毒部门要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迅速成立禁毒志愿者大队,举行“禁毒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
(六)为震慑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州禁毒委决定在“6.26”期间举行一次“公开销毁毒品现场会”,当众公开销毁一批近年来缴获并已结案的毒品。
(七)“6.26”当天西双版纳州禁毒部门将在全州各县、市城区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通过采取观看禁毒录象带、挂图、发放宣传单、展出毒品实物等形式来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做好举报毒品有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识毒、拒毒、防毒能力。
六、德宏
(一)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五大战场”和“五进”活动进行深度报道,通过组织制作专栏、专题、系列报道、领导访谈、人物专访,对禁毒战线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采写,对重大案件跟踪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德宏州正在开展的“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取得的重大成果。
(二)通过请德宏州、县(市)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撰写“禁毒防艾”署名文章等方式,弘杨正气,鼓舞士气,进一步提高全方位的禁毒宣传动员。
(三)充分发挥禁毒自愿者和禁毒协会的作用,通过搭建宣传平台,达到调动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禁毒防艾”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州“禁毒防艾”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县(市)还要尽快建立起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当地“禁毒防艾”工作的有关情况;要利用公安网络覆盖全国的优势,大力宣传我州轰轰烈烈开展的“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真正让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
(四)各地各部门要走上街头、集镇、农村,组织开展大规模的进街入巷、进农村的宣传活动,营造禁毒人民战争的宣传声势。
(五)6月24日,德宏州委宣传部、州禁毒委等部门要组织一场大型文艺晚会,宣传德宏州的禁毒防艾工作。
(六)进村入社工作队要在“禁毒防艾”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充分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渠道,以禁毒宣传展览、咨询服务、广播、电视、网络、墙报、标语、广告、橱窗、街头大屏幕等为载体,开展生动活泼、有声有色的“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力争“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的宣传工作在声势和深度上有所突破,以此教育和鼓舞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取得我州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的全面胜利。
(七)为了确保《云南省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五个知晓”率到2005年底城市达到85%,农村达到65%的目标,德宏州禁毒委办公室与中国联通、移动和电信德宏分公司取得联系,在6月份开始向广大联通、移动和电信用户发布“禁毒防艾”知识短信。
(八)各县市公安机关要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加大对吸毒人员的审批投送劳教和收戒力度,做到戒毒所满员或超员收戒,净化社会环境。
(九)在“6·26”国际禁毒日,德宏州禁毒委将在芒市地区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销毁毒品活动。
七、保山
(一)市禁毒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我市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市、县(区)禁毒委领导分别发布电视、广播讲话,刊登署名文章,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厉行禁毒的严正立场和坚强决心;
(三)在6月10日至17日的第二届中国保山南方丝绸古道商贸旅游节暨端阳花市期间,市、县(区)禁毒委组织禁毒民警和禁毒志愿者连续上街进行禁毒宣传活动,用图片、广播、录像、文艺演出等,宣传保山市20多年来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新的《云南省禁毒条例》和《云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和毒品的危害等,并印制大量禁毒宣传品进行发放;
(四)保山市禁毒委成员单位深入整治毒品问题挂钩联系乡(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五)组织各文化单位和业余文艺表演队进行禁毒宣传演出;
(六)组织吸毒人员对毒品进行现身说法,用自己吸毒的亲身经历和对社会、家庭造成的危害,控诉吸毒的痛苦;
(七)6月26日左右,保山市禁毒委组织大规模的销毁毒品活动;同时,依法公处一批重大毒品犯罪分子;
(八)在《保山日报》开辟禁毒专栏和在保山电视台、保山人民广播电台开播专门节目,形成强大的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声势等。
(九)“6·26”期间,教育和禁毒部门组织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上禁毒法制课;组织中小学生写一篇禁毒作文;
(十)各县(区)在做好全市统一的禁毒宣传活动的同时,也要结合本地特点,创造性地、富有成效地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使保山市“6·26”禁毒宣传取得更好效果。
八、楚雄
(一)各县(市)党委、政府领导要在“6·26”期间发表电视讲话,州禁毒委将在“6·26”期间举行“成立楚雄州禁毒志愿者支队暨楚雄州禁毒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组织禁毒宣传文艺节目、展版到各县(市)巡回演出、展出。
(二)教育局督促中小学在“6·26”期间广泛开展禁毒读书、征文、演讲活动和禁毒知识一堂课等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树立“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
(三)广播电视局在6月20日至7月20日期间在电视上播放禁毒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及有关禁毒的专题片、电视剧和“6·26”禁毒活动宣传报道。
(四)楚雄报社做好“6·26”禁毒宣传工作的相关报道。
(五)公安、共青团、妇联于6月20日至7月20日期间在城乡、公园、广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进行禁毒展版宣传。
(六)司法部门要组织人员在“6·26” 期间运用宣传车进行禁毒知识宣传。
(七)电信公司利用短信在6月20日至7月20日期间进行禁毒知识宣传。
(八)在6月20日至7月20日期间,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组织在歌舞娱乐场所联合开展抵制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宣传活动,使广大青少年了解毒品的危害,增强防毒、拒毒意识;使广大娱乐业主增强对禁毒危害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经营意识,做到依法经营。
九、怒江
(一)“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全州各级公安机关统一联动,各警种、各部门协调配合,在持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分阶段重点组织各种禁毒宣传教育攻势,迅速在全社会掀起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新高潮。
(二)通过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扎实有效的禁毒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做到“五个知晓”,使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5%,农村达到65%。
(三)全州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组织本地区的“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浓厚的禁毒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明显增强,禁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毒品危害家喻户晓,预防毒品知识全面普及,真正形成全社会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良好局面。
十、丽江
(一)利用古城区公安分局强制戒毒所文艺演出队开展文艺演出。通过一些典型事例以及深受毒品毒害的青年的现身说法,向人民群众宣传毒品的危害性以及开展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的主要内容。
(二)禁毒宣传知识进学校。从6月初开始,陆续在市一中、古城区一中、玉龙县一中、职业高中、教育学院等学校进行禁毒知识专题宣传,向青少年宣传毒品的有关知识及其危害性。
(三)广泛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等媒体搞好禁毒宣传。以举行新闻发布会、制作并播放禁毒宣传专题片、报刊专版、电视台“说吧”栏目等形式广泛宣传丽江市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情况、毒品知识及其危害。
(四)利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向其用户编发有关禁毒方面的短信息。
(五)利用古城区电子广告屏播放禁毒宣传片。
(六)印发禁毒宣传资料。在“6·26”国际禁毒日,全市民警上街广发禁毒宣传资料及开展禁毒图片展,并讲解有关的禁毒知识。
(七)6月14日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禁毒与防治艾滋病知识竞赛。
十一、大理:
(一)切实抓好所属12市(县)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的禁毒宣传工作,要求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的禁毒宣传工作方案》关于2005年6月6日前上报州禁毒办。
(二)拟请州政法委与州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召开声势浩大的公判公处大会;禁毒部门公开销毁近年来查破案件缴获的部分毒品,向全社会表明党和政府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正立场和坚强决心。
(三)积极与宣传部门联系协调,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6·26”禁毒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到电子网络有报道,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
(四)州禁毒办、共青团州委、州总工会、州妇联一道,共同组织开展禁毒志愿者行动,并于“6·26”期间举行大理州禁毒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推动禁毒志愿者行动的广泛开展。
(五)拟请州教育局组织全州各中小学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在学校内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教育,并组织部分中小学生到州禁毒教育基地参观,使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毒品的危害、预防毒品的基本知识及禁毒政策与法律法规,树立“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思想意识,积极参与到禁毒人民战争中来。 (六)各县市根据制定的“6·26”活动方案,有步骤、按计划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教育宣传活动。
十二、红河
(一)州禁毒办抓紧制作禁毒宣传展板和挂图,确保6月中旬发放各县、市禁毒办,在“6·26”国际禁毒日全州统一展出禁毒宣传展板,并开展禁毒知识咨询、发放禁毒宣传单等活动。制作的图片经以“悠悠红河”网站协商,将在网站展出。
(二)6月24日,州禁毒办与红河广播电台《谈天说地话红河》栏目联合制作一期主题为“禁吸戒毒”的禁毒专题节目,于6月26日前后播出。
(三)6月26日,由州政法委协调牵头,州禁毒办、州法院、州检察院承办,在蒙自召开有千余人参加的公判大会,宣判一批涉毒犯罪分子;公判会后,公开销毁毒品。
(四)拟在《红河日报》整版刊登禁毒宣传题材的文章,反映禁毒工作成果,宣传禁毒法律、法规以及毒品危害知识,表明党委、政府禁绝毒品的坚定立场。
(五)“6·26”前后,各县、市禁毒办将刻录光盘,发放中小学校,在学校播出禁毒宣传题材的影视片;部分学校将组织学生演出禁毒题材的文艺节目,出反映毒品危害的禁毒宣传黑板报,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知识竞赛等活动。
十三、思茅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禁毒人民战争的重大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战果,公布重特大毒品案件情况。
(二)县(区)、乡(镇)从宣传、教育、司法、公安、文化、民宗、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抽调既会讲少数民族语言,又懂民族风俗的人员,组成工作队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三)新闻单位组织采访社会各界人士对禁毒人民战争的看法,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态度,编写毒品危害的典型案(事)例,深入宣传先进事迹和英雄模范。
(四)在思茅和毒品问题突出的县召开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公判公处大会。
(五)各县(区)成立禁毒志愿者大队,举办禁毒志愿者和禁毒宣传骨干培训班。
十四、迪庆
(一)从6月10日起,抽调禁毒委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禁毒宣传动员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地派员深入到各县(区)对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二)在6月17日召开全州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现场会及禁毒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届时将进行有州委、州政府领导及全体禁毒成员、禁毒志愿者签名活动。
(三)利用移动、联通公司向用户发送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联合州、县妇联、共青团、总工会在县城街头组织一次主题为“禁毒系万家,参与你我他”大型禁毒宣传活动,到各中小学开展禁毒一堂课活动,并要求学生课后写一篇心得体会。
(五)继续抓好收戒吸毒人员及创建“无毒”工作,确保社会面上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和社会丑恶现象活动,扫除零星贩毒窝点,净化社会环境,从而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
十五、文山
(一)州、县禁毒委刷写禁毒标语宣传:
(二)宣传部门安排新闻机构宣传;
(三)工、青、妇组织禁毒宣传活动;
(四)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师生自行宣传,并派出志愿者上街宣传;
(五)法院召开公捕公判大会;
(六)各部门组织街头宣传(针对周边农民及城镇居民);
(七)广场文化活动宣传(针对流动人口、务工人员);
(八)单位学校电影放映禁毒宣传;
(九)毒品实物展,制作录音带宣传;
(十)禁毒条例宣传,禁毒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印制成宣传单散发;
(十一)组织专场禁毒宣传知识讲座;
(十二)开展收戒吸毒人员及帮教工作的宣传;
(十三)州、县禁毒办制定方案,按照省、州的要求组织开展宣传。
十六、临沧
(一)6月9日,由市禁毒办、市委宣传部牵头,在临沧市临翔区毒品重点整治的中平社会组织一次以“远离毒品,关爱未来”为方题的禁毒文艺汇演晚会,做到以点带面,带动全局,拉开“6 .26”期间临沧市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序幕。
(二)6月11日,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全市各大主流新闻媒体,深入双江县采访,拍摄、报道双江县在创建“无毒社区”、开展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并在电视、电台上播出、报刊上发表。
(三)6月12日至17日,配合好中央保先办及15家全国主流新闻媒体到临沧采访报道吴光林先进事迹。
(四)6月20日至26日,由市委宣传部、市禁毒办,组织拍摄制作临沧市禁毒人民战争访谈录系列专题片,并在电视上播出。
(五)“6.26”期间,由市委宣传部、市禁毒办、市文化局在临沧市影剧院组织一场大型的禁毒文艺晚会。
(六)市广播电视局在6月20日至6月28日期间每天在电视上播放禁毒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及有关临沧市禁毒斗争纪实禁毒的专题片、双江县实验中学开展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经验纪实专题片和“6.26”禁毒日期间的禁毒活动宣传报道。
(七)6月26日晚,由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禁毒委主任李建昌就临沧市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情况在电视上作重要电视讲话。
(八)市县(区)公、检、法机关在“6.26”这天公处公判大会、现场销毁毒品。届时将请市委、市政府及当地党委、政府、禁毒委成员单位有关领导讲话。
(九)市委宣传部、市禁毒办、临沧报社做好“6.26”禁毒工作题材的专板文字报道。
(十)市县(区)禁毒委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择时开展禁毒宣传品粘贴、发放、禁毒知识问答竞赛等活动。
(十一)市县(区)公安、共青团、妇联于6月20日至6月25日期间在城乡、公园、广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进行禁毒展版宣传。
(十二)市县(区)各级公安禁毒部门和有关禁毒委成员单位,在6月19日至20日,组织人员深入到城区、乡镇中小学开展“禁毒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禁毒读书、征文、演讲活动和禁毒知识一堂课、禁毒形式报告会等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逐步提高他们知毒、拒毒的能力,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十三)市县(区)司法部门要组织机关人员在“6.26”期间运用宣传车进行禁毒知识宣传。到戒毒所、劳教所进行禁毒宣传讲座。
(十四)市禁毒办利用电信公司利用短信在6月20日至6月26日期间进行禁毒知识宣传。
(十五)由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继续以创建“无毒社区”、“社会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为引导,在全市各县区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把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引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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